唐多令睜開眼,發現眼前不是他所以爲的充滿白顏色和消毒水味的醫院,而是躺滿死屍的荒郊野外,還站着的人又都手握刀劍,打得叮噹作響。他忙閉上眼,這個時候還是死人安全些。
“快追!別讓他們跑了!”
唐多令一直閉着眼,直到那些活着的人都跑遠了,纔再次睜開眼,仔細觀察四周。地上躺着的死人有的與他衣着相仿,有的不同,看來是分屬於雙方。他不知道自己屬於被追的一方還是追人的一方,可他知道他必須離開此地,離開這場莫明其妙的戰鬥。
唐多令一邊小心地走動,一邊細想之前發生的一切,而後想起昏睡中似乎聽到有人說錯勾了他的魂,但原身已壞,只能另爲他尋找合適的軀殼。
“他奶奶的,這是哪個渾蛋神仙乾的好事!”唐多令瞅着身上的古裝罵道,現代中國有十三億人口,難道就找不到一個合適的,非要將他丟到這愚昧落後的年代來?
他既不是妄想做紅顏禍水的花癡女,也不是妄想坐擁三千佳麗的猥瑣男,他只是一個容易知足的小小公務員,就希望工作幾年,憑資歷熬成個小科員,和女友娟子結婚,生個大胖小子,再讓他重複老子平淡卻又順利的一生。
不料半月前意外突起,娟子認識了一個除了錢比他多別的都不如他的半老徐男,便狠心拋棄了他。他也沒想過要爲此殉情自殺,只是某晚喝多了酒,於大雨中坐在江邊哀悼他逝去的愛情,忽被一道閃電打中……
“那個渾蛋神仙說我的原身已壞,也不知是壞成什麼樣子,有沒有掉到江裏,娟子知道了大概還以爲我是爲她而死,這也太窩囊了!回不去也就罷了,要是能回去我這臉還能往哪裏擱啊。”
唐多令邊罵邊走,冷不妨一把劍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幸好他腳步收的快,否則就又要死一次了。
大樹背後繞出一個人來,唐多令一看眼睛就直了。這是個男人,一個很好看的男人,年約二十出頭,面如冠玉,脣紅齒白,握着長劍的手也是宛如玉筍,又穿着一件極爲拉風的白色長袍,更顯得豐姿美秀。
“咦?是你?你剛纔不是死了嗎?”那美男子臉上露出訝異的神色,而後突然一笑,“好啊,原來你是詐死,想以此逃出生天。呵呵,看不出來你這人面相老實,卻是如此狡猾。”
“呃,我……”唐多令不知該說什麼,他對自己現在這個身子的過去一無所知,也認不得眼前的美男子是什麼人,更讓他心驚的是,這男子的笑容極美,卻帶着一絲危險。
美男子嘖嘖幾聲,“居然絲毫未傷,看來本閣主平時小看你了。”
唐多令真的很冤枉,他也不知爲什麼這個人都被人殺死了還會絲毫未傷,唯一的解釋就是那個渾蛋神仙爲了彌補他的損失動了手腳。想到這裏他不免又罵了一句“他奶奶的”,那個渾蛋神仙爲什麼不讓他穿到這個美男身上,憑着這身軀殼定能在這個世界無往不利。
美男子見唐多令老盯着自己看,又突然一笑,竟顯得有些嫵媚,身子還往前湊近了些,低聲說道:“都這個時候了你還敢不老實,不怕我挖了你的眼睛?”
這男子挨近時,唐多令聞到一陣清爽的味道,心神有些激盪,就像第一次抱着娟子的感覺,於是沒有留意他話裏的威脅,甚至有些納悶,這男子分明是被追捕的一方,怎麼還能如此乾淨清爽。
“啊!”脖頸上傳來的疼痛提醒唐多令,他的小命還在別人的手裏。“呃,這位公子,不、不是我不老實,而是因爲……我剛纔醒來時發現自己失憶了,我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也不知道是來這裏幹什麼。”
“失憶?”那男子又湊近幾分,唐多令看着他如玉一般光滑亮潔的肌膚,忍不住嚥了口唾沫,然後又忍不住暗罵自己:“怎麼連見個男人都會動色心?不對,這一定是原來主人的毛病!”
“嗯,果然有些古怪。”那男子皺起好看的眉頭,“看到我居然一絲懼意都沒有,難道真的失憶了?”
“嘿嘿,公子真會開玩笑,您簡直就是天上仙人下凡,看了只會讓人想膜拜,怎麼可能讓人害怕呢?”唐多令發揮在辦公室拍主任馬屁的本事,其實心裏一直在打寒顫,主任雖操控着他的薪水和晉升,卻也不可能拿兇器架在他的脖子上。
“哼,天上仙人?看來你不是失憶也是腦子有問題了。”
“呸!你的腦子纔有問題!”唐多令心中暗罵,臉上還是掛着近乎癡傻的笑容。
“呵呵,公子,您看這劍……”唐多令輕輕用手撥長劍,想把自己的脖子解放出來。
“什麼公子?我是閣主!還是你想和那些叛徒一個下場?”美男子的臉色有些陰沉。
“呃,閣主,您看我真的沒有惡意,是不是能把這劍放下了。”只要他肯把劍放下,別說閣主,叫他總統都可以。
就在此時,耳邊依稀傳來人聲,美男子臉色一變,“這些豬狗不如的東西,居然還沒有離開。”他看了唐多令一眼,冷笑道:“我會把劍放下,因爲你要留在這裏抵擋他們。”
“憑什麼要我留下?”唐多令大怒。
“就憑你是本閣主的暗衛,爲我而死是你的宿命。你別想趁着失憶把自己置身事外,他們都認識你,你剛纔還殺了他們不少人,他們不會放過你的。”美男子笑了起來,笑得非常讓人討厭。
“喂,你……”沒等唐多令把話說出來,美男子把劍一收,身子一轉,很快便消失在叢林裏。“你好歹把劍給我留下啊!”
唐多令氣急敗壞,從第一眼所看到的慘狀判斷,即使他願意出賣這個所謂的閣主,只怕也保不住性命。他急中生智,把脖頸被劃破時流出的血沾了些在手上,然後抹在臉上,再迅速地往地上一趴,閉目裝死。
唐多令剛剛佈置好現場,追兵就趕到了。
“咦?明明聽到有聲音,怎麼又不見人影了?”
“是那人的暗衛。”說話的人在唐多令身上狠狠踢了一腳,痛得他險些叫出聲來。希望這裏面不會有伍子胥式的喜歡虐屍的人。
“暗衛死在這裏,只怕他也沒能逃遠,快搜!”隨着這人的下令,四周都傳來鑽林子和跑動的聲音。
“你說閣主是不是真的中毒失去了內力。”踢“屍體”的傢伙小聲問道。
“什麼閣主?你還叫他閣主?”先前那人突然憤怒地叫了起來。
“哦,我說錯了,是花相容這個賤人。你說花相容這個賤人是不是真的喪失了內力,會不會已經恢復了,怎麼這麼久都抓不到他?”
“哼,怎麼可能?要是他已經恢復了,還會甘心做縮頭烏龜?依他的性子,早就出來把我們都殺了。”
“那是,那是。”這人的口氣說不出是高興還是緊張。
“不過這傢伙詭計多端,如果不想以後生變,最好今天能抓住他並殺了他。”這人說話時帶着一絲狠絕,又流露出一絲膽怯。
“是啊,是啊。你看我們是不是也去找找。”
“嗯,他不會回這裏了,我倆分頭找。”
唐多令很聰明,他沒有馬上動彈,而是過了一會兒,確定不會有人再回來,才悄悄站起身來,輕輕地從另外一個方向沒入叢林。這些人的目標是那個美男子,最好讓他們找到他,這樣他自己就安全了。
“哼,什麼閣主,原來是前任閣主,衆叛親離、無家可歸的喪家犬,都已經泥菩薩過河了還敢來要挾我。呸!要是再讓我碰上,非把那張小白臉打得鼻青臉腫。”
說這句話的時候,唐多令正蹲在小溪邊洗臉。從溪水裏可以看出,他現在這張臉的長相實在是普通。以前的唐多令雖不是英俊美男,卻也稱得上清秀少年,現在可好,只能用路人甲來形容。
男人不怕長的醜,就怕長的普通,因爲長的醜還可以說成是有個性、有味道,拍電影也能做男主;長的普通,就只能充當背景演員,連做男配的可能性都沒有。想到這裏,唐多令更加怨恨那個俊美而又狡猾的白衣男子。
洗完臉,唐多令又把鞋襪除去,把疲憊的雙腳放進溪水。這身體的相貌雖不如他的原身,這身子骨卻是比前好多了,在山裏奔跑了一天一夜,也沒有進食,居然還沒有暈倒。
雙腳泡在清涼的溪水裏真是舒服,唐多令忍不住長吐了一口氣。這裏的天氣有些炎熱,又是跑了一夜,身上粘粘的,如果能在這溪水裏全身泡一泡,那是何等的享受?
他在這山裏分不清東西南北,也不知道是否跑出了危險境地,但既然從昨到今都沒有再遇上追兵,也許已經安全了。唐多令給自己打了一劑強心針,脫下衣服,跳進了水中。
“妹妹你坐船頭啊,哥哥在岸上走,恩恩愛愛纖繩盪悠悠……”雖然沒有泡沫豐富的沐浴露,但純淨可比農夫山泉的天然水源渾灑在身上,讓唐多令喜不自禁地唱起歌來。
“真看不出來,你的身子倒比你的臉耐看的多。”一個惡魔般的聲音在岸邊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