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榜上,跟秦淵相關的話題霸佔了前十名裏的三個位置,而且熱度還在飛速攀升。各大短視頻平臺上,節目的精華片段已經被截取成無數個小視頻到處傳播——秦淵揭開可樂壺蓋的那一瞬間白霧升騰的畫面,陳小明試喝後
癲狂的反應、秦淵夜間獨獵野豬的紅外影像——每一段都在以病毒式的速度擴散。
“秦淵是誰”成了搜索引擎上當晚最熱門的關鍵詞。
“天哪,“林雅詩翻着手機上的各種評論,越翻越興奮,“好多人在說要給你成立粉絲後援會......還有人在畫你的同人圖......這個人畫得還挺像的………………"
“什麼同人圖?”秦淵皺了下眉頭。
“就是有人根據節目畫面畫了你在篝火旁邊做可樂的插畫,畫風還挺帥的——你要不要看看?"
“不用了。”
“還有人在評論區發起了投票,說你是他們見過的最強荒野求生選手,得票率百分之九十三——"
“雅詩,“秦淵打斷了她,“喫蘋果。”
林雅詩看了看茶幾上的果盤,又看了看手機,猶豫了一秒,還是放下手機拈起一塊蘋果咬了一口。
但她嘴裏嚼着蘋果,眼睛還是不停地往手機屏幕上瞄。
節目播出後的那個晚上,秦淵的手機就沒有消停過。
先是陳小明打來電話,語氣激動得跟中了彩票一樣:“秦淵!你看熱搜了嗎?我們上熱搜了!我女朋友打了八個電話給我,說她閨蜜的閨蜜的同事都在討論你!”
“嗯,我知道了。"
“你就不能激動一點嗎?”
“我爲什麼要激動?”
“………………你這個人。”
然後是幾個不認識的號碼打來的電話,秦淵一概沒接。後來發現其中有幾個是媒體記者的號碼————不知道從什麼渠道弄到了他的聯繫方式。
他直接把手機調成了靜音。
接下來的一週裏,關於秦淵的討論熱度不但沒有消退,反而越燒越旺。
各種二次創作、分析視頻、科普帖子層出不窮。有食品科學專業的博主專門做了一期視頻,逐一分析秦淵使用的每一種植物在可樂配方中的對應角色,最後得出結論——“這個人的植物學知識和食品化學基礎紮實得令人發
指,絕對不是普通的戶外愛好者”。
有軍事博主分析了秦淵夜間獵殺野豬的紅外畫面,從他的站姿、握矛方式、衝刺節奏逐幀拆解,最後寫了一篇長文,標題是《從一次野豬獵殺看專業近身格鬥訓練痕跡》。文章裏寫道——“這個人的身體控制能力,反應速度
和判斷力,遠遠超出了普通戶外運動者的範疇。我個人傾向於認爲他接受過軍事級別的系統訓練。
秦淵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微微皺了下眉頭,但也僅此而已。
而龍城電視臺那邊,氣氛就截然不同了。
節目播出後的第三天,李明的辦公室裏來了一撥又一撥的人。
先是臺裏的領導,滿面春風地過來拍他的肩膀,說這期節目的收視率破了臺裏真人秀類節目的歷史記錄,網絡端的總播放量三天內突破了兩千萬。
“老李啊,幹得漂亮!”
然後是廣告部的人,帶着一疊品牌合作意向書過來,說好幾家快消品牌都想跟節目合作,有的甚至點名要秦淵做代言。
“李導,這個秦淵現在是全網最火的素人,曝光率一天比一天高。如果能讓他參加幾場宣傳活動——線下發佈會、品牌見面會、商業直播之類的——廣告收入至少能翻三倍。”
李明聽完之後,拿起電話撥了秦淵的號碼。
沒人接。
又打了一遍。
還是沒人接。
他讓助理導演試着聯繫。
助理導演打了秦淵的電話、發了短信、發了微信消息,全部石沉大海。
“李導,秦淵好像不怎麼看手機。”
“那你去他家找他。”
助理導演拿着秦淵報名時留的地址跑了一趟。門鈴按了半天,開門的是林雅詩。
“請問秦淵在嗎?我們是節目組的——"
“秦哥哥出去了,“林雅詩笑盈盈地說道,“你們有什麼事可以跟我說,我幫你們轉達。”
“是這樣的,我們想請秦淵參加一些宣傳活動......”
“什麼宣傳活動?”
“就是配合節目做一些推廣,線下見面會,媒體採訪之類的。”
林雅詩歪了歪頭想了想。
“我幫你們問問吧,但秦哥哥這個人.......怎麼說呢......他可能不太喜歡這種活動。”
“麻煩您了。”
林雅詩當天晚上就把這件事轉告了秦淵。
“秦哥哥,節目組想讓你去參加宣傳活動,什麼發佈會,見面會之類的。”
“不去。”
回答乾脆利落得像刀切豆腐。
“我就猜到你會這麼說,“林雅詩攤了攤手,“可人家大老遠跑過來一趟,你好歹給個緩和點的回覆吧?”
“那就“謝謝邀請,不太方便。
“......好吧。”
林雅詩把秦淵的意思轉達給了節目組。
節目組不死心,又派了一個更高級別的製片人親自來溝通。這一次秦淵倒是在家,但結果沒有任何區別。
“秦先生,這些宣傳活動對節目的後續推廣非常重要————"
“我參加的是荒野求生節目,不是宣傳活動。”
“但作爲參賽者,配合節目組做一些必要的宣傳也是合情合理的——”
“合同裏有這一條嗎?”
製片人愣住了。
“我參加節目之前簽過一份合同,“秦淵的語氣平淡但清晰,“合同里約定的義務是參加節目錄制,沒有任何條款要求我參加錄製之外的宣傳活動。如果你們認爲我有這個義務,請把具體的合同條款拿出來。”
製片人張了張嘴,沒有說出話來。
他確實不記得合同裏有這麼一條————因爲原本就沒有。這個節目最初策劃的時候,壓根沒有預料到任何一個參賽者會火到需要做大規模商業推廣的程度,所以合同裏根本沒有涉及參賽者配合宣傳的義務條款。
製片人灰頭土臉地回去了。
接下來的兩週裏,節目組又通過各種渠道聯繫秦淵——電話、短信、微信、中間人、甚至託陳小明去勸說——結果全都碰了一鼻子灰。
秦淵的態度始終如一:錄製我參加,宣傳我不去。
與此同時,第二期節目的錄製時間已經確定了,節目組原本計劃讓秦淵繼續作爲核心選手參賽,畢竟他是目前節目最大的流量來源。
但秦淵拒絕宣傳這件事,把臺裏的廣告部徹底惹毛了。
廣告部的負責人直接找到了李明。
“李導,秦淵這個人太不配合了。品牌方等着他參加活動呢,他一場都不來,這讓我們怎麼跟客戶交代?”
“我也沒辦法,“李明苦笑着說道,“他不來我總不能綁着他來吧。”
“那後面的節目還用他嗎?”
“從內容角度來說,當然要用。他是這個節目最大的看點。”
“可他不配合宣傳,節目的商業價值就沒辦法最大化。“廣告部負責人皺着眉頭,“李導,我跟你說實話,幾個品牌方已經開始抱怨了,說他們籤合作是衝着秦淵來的,如果秦淵不出現在任何線下活動裏,他們要重新考慮合作
條件。”
“我建議,“廣告部負責人壓低了聲音,“給秦淵施加一點壓力。比如暫停他參加第二期的資格,或者凍結他的獎金和報酬。讓他知道不配合是有代價的。”
李明沉默了很久。
他心裏清楚這麼做不太妥當,但廣告部的壓力確實很大,臺裏領導那邊也在催促商業變現的進度。
幾天之後,一份正式通知被髮送到了秦淵的手機上。
通知的內容大意如下——
鑑於參賽者秦淵在節目播出期間未能配合節目組進行必要的宣傳推廣工作,嚴重影響了節目的商業運營和品牌合作,經節目組研究決定:一、暫停秦淵參加《荒野求生挑戰賽》第二期及後續錄製的資格;二、暫緩支付秦淵第
一期錄製的全部獎金和報酬,待雙方就宣傳配合事宜達成一致後再行處理。
秦淵是在陽臺上看到這條通知的。
彼時夕陽正沉到城區西面那排高樓的背後,天邊被燒成了一大片絢爛的橘紅,幾抹高空薄雲被餘暉染成了魚鱗狀的粉紫色,像是有人把一把貝殼碎片撒在了天幕上。樓下的小區花園裏有老人在遛狗,一隻金毛犬正歡快地繞着
噴泉跑圈。
秦淵把手機上那段通知從頭到尾看了兩遍。
然後他放下手機,走進屋裏,從書櫃的抽屜裏翻出一份文件————那是他參加節目前簽署的合同原件。
他坐在書桌前,仔仔細細地把合同每一條每一款都看了一遍。
合同一共十二頁,涉及權利義務、保密條款、獎金分配、違約責任等各個方面。秦淵逐字逐句地看,偶爾用鉛筆在某一行下面畫一條淡淡的線。
看完之後,他把合同輕輕擱在桌面上,手指在桌沿上慢慢叩了兩下。
許悅正好走進書房。
“怎麼了?一臉嚴肅的。”
“節目組想扣我的報酬和獎金。”
“什麼?”許悅愣住了,“爲什麼?”
“因爲我不參加他們的宣傳活動。”
“這......這合理嗎?”
“不合理,“秦淵語氣平淡,“而且不合法。”
他拿起手機,翻了翻通訊錄,撥了一個號碼出去。
電話響了兩聲就被接起了。
“喂?哪位?”
“劉哥,我是秦淵。”
電話那頭頓了一下,然後傳來一聲爽朗的笑。
“哎喲,秦淵!好久不聯繫了!最近在電視上看到你了,你小子什麼時候跑去參加綜藝節目了?”
接電話的人叫劉建國,龍城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的副支隊長。他跟秦淵的關係說來話長——五年前秦淵還在現役的時候,一次跨部門聯合行動中,劉建國所在的經偵支隊負責配合行動組提供情報支持。行動結束後兩人
因爲一些事務上的往來逐漸熟絡起來,退役之後雖然聯繫不多,但關係一直不錯。
“劉哥,我有個事情想麻煩你。”
“你說。”
“我想報警。’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你說什麼?報警?你被搶了還是被騙了?”
“都不是,“秦淵說道,“是合同糾紛。龍城電視臺的一個節目組想扣我的勞動報酬,理由是我不配合他們的宣傳活動,但合同裏根本沒有這項義務。”
“合同糾紛......這個一般民事訴訟更合適吧?”
“如果他們只是不付錢,那確實是民事糾紛。但他們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惡意剋扣勞動報酬——合同約定的義務我全部履行了,他們卻以合同外的理由拒絕支付,這不是普通的違約,這是以不正當手段脅迫對方放棄自身權利。“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會兒。劉建國的專業素養讓他很快理解了秦淵說的話裏的法律邏輯。
“你把合同和節目組發給你的通知拍照發給我看看。”
“好。”
秦淵掛了電話,把合同和手機上那條通知截圖一併發了過去。
劉建國收到之後沒有立刻回覆。
實際上,他在看到“秦淵”這個名字的時候,就已經把這件事情的優先級在心裏提了好幾檔。不是因爲秦淵是什麼名人,而是因爲他清楚秦淵的背景——雖然具體的細節是保密的,但劉建國在那次聯合行動中多多少少瞭解到了
秦淵不是一個普通人。能讓這種級別的人打電話來尋求幫助的事情,無論大小,都值得認真對待。
當天晚上,劉建國把合同內容仔仔細細地看了三遍。
他坐在家裏的書房裏,檯燈的光照着合同的電子版打印件,旁邊攤着一本翻舊了的《合同法實務指南》。茶杯裏的龍井已經續了兩遍水,顏色淡得像白開水了。
窗外是龍城夜晚的萬家燈火,遠處某棟高樓頂層的LED廣告屏正在循環播放一則手機廣告,紅藍光交替閃爍。
“嘿......”劉建國看完合同之後靠在椅背上,搖了搖頭。
合同條款寫得很清楚。
第三條一一參賽者義務:參賽者應按照節目組安排參加節目錄制活動,遵守錄製現場的各項規定,配合節目組完成錄製工作。
第七條——報酬支付:節目組應在每期錄製結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參賽者支付約定的錄製報酬及獎金。